史上最恐怖的七個小屁孩,在得知他們做出這種事情...我全身已經雞皮疙瘩起來了...
1. Daniel Bartlam – 14歲。
2011年的複活節,Daniel在母親睡著後用錘子把她打死。接著,在家裡放火把屍體燒掉,跟警方謊報有人闖入他們家殺人,試圖毀滅自己殺人的證據。警方察覺事有蹺蹊,後於他的電腦上搜尋到他將如何殺害他母親的過程邊寫成故事的證據。至於他殺害母親的動機依舊未明,並被判入獄16年。
2.埃里克·史密斯 - 13歲。
1993年,Eric把一位4歲小男孩引誘到空曠公園並凌虐他。他用手掐小男孩的脖子,用石頭砸他的頭,並用樹枝來性侵小男孩。Eric事後承認所有罪項,並被判入獄9年。
3. Alyssa Bustamante – 15歲。
2009年,Alyssa基於好奇心殺害了住在她密蘇里州家的鄰居,一個年僅9歲的小女孩。她利用利刃來割喉並刺死小女孩,然後棄屍於森林裡面。事後,她於日記本上寫到:“我他X的殺了人,我掐她脖子、割喉、再把她刺死,然後她現在死了。我不知道如何形容我現在的心情,我覺得好不可思議。”事實上她 的精神上及家庭上出了很大問題,甚至曾經試圖自殺。不管如何,她現在必須在牢中度過。
4.約書亞菲利普斯 - 14歲。
當時Joshua正與8歲的小鄰居打籃球,他不小心把球砸到小女孩的頭。小女孩開始哭泣,為了遏止她,Joshua一直往她身上揍卻把她給打死了。事後,他堅稱是誤殺,並把屍體藏到床底下。他的母親於一周後聞到腐臭味才揭發了這宗駭人案件。Joshua被判終生監禁。
5.瑪麗·貝爾 - 11歲。
1968年,Mary殺害了兩名3歲及4歲的男童。她先把一位男童誘引到荒廢的房子並將他殺害,一個月後,再約一位朋友一起把另一位受害者殺害。她把屍體肢解及在死者肚子上割出一個“M”字。隨後,被判入獄,她於1980年被賦予新身分及從獄中釋出。多年後,她為她的罪行道歉及解釋一切皆因為他年幼 時被性侵導致她心裡極度不平衡。
6.保羅·亨利·金格里奇 - 12歲。
Paul當時與好朋友計劃離家到亞利桑那州,覺得好朋友的繼父知道後一定會阻止他們,所以先發製人把好朋友的繼父殺害。在死者下班回家後,開槍朝他的胸部連續開四槍。事發後被捕並被判入獄30年。
7.喬恩維納布爾斯和羅伯特·湯普森 - 10歲。
震驚全英國的謀殺案,兇手正是兩位10歲的小男孩。1993年,他們在利物浦購物中心把當時2歲的Jamie Bulger從他母親身邊誘引走,帶到附近的火車軌道性侵。據悉,他們狠狠地敲了男童的頭,把模型漆噴入男童眼睛,用磚頭、石頭及鐵棒攻擊,並把電池放到他的嘴巴里。不過,性侵的部分被保密。
事發後,他們把屍體丟棄於鐵道並用石頭掩蓋。經調閱商場監視器後,隨即將他們逮捕入獄。2001年,他們獲得假釋。可是Venables不久後再次被關入獄,因為被發現他有收藏兒童色情影片的癖好。
這些孩子到底經歷過什麼樣的歷程,讓他們會有如此殘殺的想法呢?一個兇殺案絕對不是在抓到兇手、處以極刑就結束了。背後“創造出殺人兇手”的環境還有社會,才是最需要被檢討的!